據新華社昆明4月20日電 記者從雲南省曲靖市政府新聞辦瞭解到,曲靖市委決定,對曲靖市下海子煤礦“4·07”透水事故具有監管責任的兩名市管幹部進行停職,責成麒麟區委對6名區管幹部進行免職、3名區管幹部進行停職,並接受調查。
   4月7日凌晨,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東山鎮下海子煤礦發生透水事故,當時井下有26人,其中4人安全升井,22人被困井下。截至19日9時,遇難人數升至21人。
   此前記者調查發現,煤礦對這起事故涉嫌存在遲報行為,官方稱事故發生在當日4時50分許,報到區里約為當日7時50分。而據逃生礦工回憶,他們發現透水事故約在當日4時許,發現後立即報告了煤礦有關負責人。按國家規定,煤礦應在發現事故後1小時內報告區級相關部門。另外,煤礦有關負責人和逃生礦工表示,煤礦此前的井下採煤作業沒有按規定打“探水孔”。
   4月18日,事故調查工作全面開展,包括該煤礦董事長在內的7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  (原標題:11名官員被停職免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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