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制度在當代世界各國受到普遍重視,逐步發展為一種新型的非訴訟救濟機制,並向多種行業和領域拓展,顯示出新的社會治理模式對現代傳統體制、理念、程序和技術等多方面的超越與發展。同為申訴制度,我國的信訪制度卻面臨著諸多危機。在以往的各種改革建言中,既有廢除信訪或取消其救濟功能的主張,也有借鑒國外申訴(監察)專員制度對其進行重構的建議。新一輪信訪改革推出了一系列完善信訪救濟功能的措施,同時也在探索以正式法律程序替代信訪的路徑,但這種思路隱含著深刻的內在矛盾。我國與西方國家國情不同,直接移植西方申訴專員制度難以實現,但不妨借鑒其思路,將信訪作為行政性申訴救濟機制加以重構,發揮其替代訴訟的功能。由於信訪面臨的困境不僅是制度設計的問題,還有著深刻的體制、文化和社會根源,因此,信訪制度改革將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,也將經歷一個複雜的歷史進程。在當前情況下,“摸著石頭過河”式的漸進式改革不失為理性之路。  (原標題:破解信訪制度瓶頸可重構申訴救濟機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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