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標題:司法官的人格與個別正義的實現】

  電影《宋宮秘史》海報

  戲曲電影《十五貫》中的“壞官”過於執
  我國法律題材電影中,正義的實現往往依賴於司法官的人格特質而不是法律的力量。我國影片中的司法形象可以分為三類:一是清官:包公戲中的包拯、《十五貫》中的況鐘等;二是贓官酷吏:《十五貫》中的過於執、《竇娥冤》中的桃杌等;三是現代清官,如《劉巧兒》中的馬專員、《法官媽媽》中的女法官等等。這三類司法官員還可以歸納為好官與壞官兩種。我國傳統題材影視作品中,正義得到伸張,依賴的是包青天這一類主持公道、疾惡如仇的好官;同樣的案件,要是碰上過於執這一類貪虐的官員,就沒有實現公正的機會。這大概可以解釋為何國人有著根深蒂固的清官情結,遇到冤屈,他們總是習慣性盼望青天大老爺出面為自己做主,幾乎想不到去改變不合理的法律制度和糟糕的司法狀態。因此,人們追捧著他們心目中理想的人物形象,將自己的願望和感情投射給他們,卻不知明君、賢相、清官、循吏並不像優良、周到的制度那樣靠得住。
   清官循吏:折射民眾對理想司法的期待
  英國作家愛摩·福斯特在《小說面面觀》中提出“扁平人物”的概念,扁平人物又稱為“性格人物”,而現在有時被稱作“類型人物或漫畫人物”。他們的性格鮮明並始終如一,因此容易識別也容易記憶,人物性格缺乏多面性和複雜性,但能夠滿足不願意動腦筋的消遣型讀者或者觀眾的需求,因此長盛不衰,大受歡迎。因為“我們大家都在追求永恆的東西,即使閱歷很深的人也如此,在一般人看來,這也是藝術創作的主要原因,我們都希望看到經久不衰的、人物始終如一的作品,以作為逃避現實的寄托,這就是扁平人物受到青睞的原因。”
  我國傳統法律題材影片中的司法官形象,都是扁平人物,性格單一。正面的,都善惡分明、賞罰公允並散髮著一定人格魅力;負面的,都是愛財、酷虐、視百姓為芻狗、視正義如無物之輩。
  正面人物中最有名的,莫過於包拯。他性格始終鮮明並且一以貫之,自然是個扁平人物。
  胡適稱包公為歷史上有福之人,“古來許多精巧的折獄故事,或載在史書,或流傳人間,一般人不知道它們的來歷,這些故事遂容易堆在一兩個人的身上。在這些偵探式的清官之中,民間的傳說不知怎樣選出了宋朝的包拯來做一個箭垛,把許多折獄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。”
  包公契合了老百姓的傳統期待:為官清廉,斷案清楚,洗冤懲姦。人們將自己對於司法的期盼寄托於包青天身上,根據包公故事改編的戲曲作品很多,根據戲曲作品改編的電影作品也不少。京劇電影《鍘美案》、評劇電影《秦香蓮》以及故事影片《宋宮秘史》等。包公是我國銀幕上最多見的司法官形象。
  《宋宮秘史》是1965年香港邵氏電影公司拍攝的一部影片。由紅極一時的著名演員凌波(扮演寇珠)主演。《宋宮秘史》根據膾炙人口的“狸貓換太子”的民間故事改編,開封府尹包拯考察民情,途中遇到一位瞎眼老太太,由此引出一段驚人秘史:二十年前,皇帝的李妃懷有身孕,劉妃聞訊擔心李妃生下兒子地位凌駕於自己,便串通太監郭槐用一隻狸貓將李妃生下的兒子偷換,還命令侍女寇珠把孩子扔到河裡淹死。寇珠不忍下手,焦慮中遇到太監陳林,兩人商議將孩子送出宮保護起來。孩子被送到八千歲府上,由八千歲撫養,後來又被劉妃收養並立為太子。李妃因狸貓一事被打入冷宮,十年後被迫離宮流落民間。包公遇上的這位瞎眼的老太太就是李妃。正月十五皇帝觀賞花燈之時,包公向皇帝揭露了這段秘史,皇帝令包拯立即調查真相。郭槐雖然被捕入獄,但拒絕認罪。包拯精心策划了一起“夜審郭槐”的戲碼,用“閻羅殿”和寇珠的“鬼魂”使郭槐誤以為在閻羅殿遭到寇珠索命,驚恐中寫下證詞,承認狸貓換太子的事實,案件至此真相大白。
  歷史上的宋仁宗確實是李宸妃所生,也確實由劉皇后撫養,劉皇后還垂簾聽政十餘年,李宸妃最後病逝於宮中。狸貓換太子及李宸妃流落民間的離奇故事都是虛構出來的。
  這部影片中的包公延續其一貫的剛正不阿、疾惡如仇的人格特質,為李妃的冤屈主持公道,實行正義,讓觀眾感到暢快。不過,包公斷案,依現代法治精神和訴訟原則來衡量,自然是謬以千里。他在審訊過程中“頻頻發動心理攻勢,採用疾風驟雨般的發問,窮追猛打,打亂對方的陣腳,抓住對方的破綻,取得案情的突破。”而且為了取得口供,他動輒一聲斷喝、大刑伺候,為當事人製造心理壓力。他還經常用引誘、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方法來收集證據,“夜審郭槐”正是這個套路。張國風嘆道:“在包公看來,只要目的純正、動機高尚,就可以不擇手段。”這樣的“法治”到了今天如何要得?
  贓官酷吏:反映民眾對司法的認知
  傳統文藝作品中,除包拯等公案小說的主角外,很多故事中的司法官形象都很糟糕。這些司法官的形象特征不外乎以下幾種:
  一是逢迎上司,在中國古代官僚體系中,“官大一級壓死人”,下級官吏對上級官吏卑躬屈膝,已是司空見慣的事。有個別官員敢於做些變通,已經是了不得的功績。如根據《水滸傳》改編的電影《林沖》中,林沖被設計陷害,誤入白虎堂,高俅將其解送開封府,本欲治他死罪,開封府尹知其冤枉,又不能得罪高太尉,判決其刺配滄州。對於開封府尹來說,能做到這一點已屬不易了。
  二是貪財納賄。“千里做官只為財”,能夠通過受賄發財是官員熱衷於執掌權柄的經濟動機,貪官罔顧正義,都是受金錢的驅使。戲曲電影《楊三姐告狀》中,縣長牛成接受高占英家的賄賂,楊三姐在本地自然打不贏官司,只好趕赴天津繼續告狀。正義一旦被金錢污染,司法公正也就岌岌可危了。
  三是武斷專橫。司法公正不但毀於腐敗,也常常毀於司法專橫。司法官剛愎自用,往往導致冤錯案件的發生。戲曲電影《十五貫》中,過於執審理案件,不進行現場勘查,也不聽取被告的辯解,主觀臆斷“看她艷若桃李,豈能無人勾引?年正青春,怎能冷若冰霜?她與姦夫情投意合,自然生比翼雙飛之意,父親攔阻,因之殺其父而盜其財,此乃人之常情。這案情就是不問,也已明白十之八九了……”據此就判定了蘇戍娟和熊友蘭殺人劫財。要不是蘇州知府況鐘複查此案件,蘇熊二人就冤沉海底,真正的凶手婁阿鼠倒逍遙法外了。
  四是濫施酷刑。古時為了保障承審案件的官員查明事實的能力,賦予其刑訊逼供的權力。該權力一旦被濫用,司法公正就往往被刑杖打得稀爛。傳統題材影片中刑訊逼供的場面比比皆是,李翰祥監製、宋存壽導演的故事影片《破曉時分》,就以細膩的表現手法描寫山東牟平縣一起冤案。案件與《十五貫》情節近似,但以一個第一天到衙門當差的差役眼光來觀察這一案件,視角獨特。影片展現夾棍、站籠等刑罰,女主角受刑時的鏡頭切入女子分娩時的慘叫,令人震撼。
  五是顢頇無能。“顢頇”乃漫不經心之意,無能指的是缺乏斷案水平和掌控案件審理的能力。傳統題材電影中昏聵、糊塗、愚昧、庸碌的官員形象不少,大體都屬於糊塗馬虎、沒有本事一類。
  法律影片中這些司法官負面形象的特性,體現了文藝作者和一般民眾對於司法的認知。人們對於司法的不滿,體現為他們在藝術作品中對贓官酷吏加以抨擊、撻伐。可惜藝術作品凈化官場的作用遠不如官場習性力量的強大,政治和司法制度沒有根本的變更並走向現代,司法官一代一代頹壞,就是必然的規律了。
   實現正義:靠的是司法官的人格力量
  我國法律題材影片在法官形象塑造上有一個共性,就是註重司法官的人格塑造,卻缺乏對於司法制度本身的分析和檢討,一些案件雖然實現了正義,也不過是拜好的司法官人格所賜,並不是嚴格意義上事實、法律和證據的勝利。
  我國法律題材電影,往往“把重點放在人的身上,而不是放在法律的身上”,“如《十五貫》,也是只側重於縣官,沒有法律人格化”(梁厚甫語)。遇到好官就柳暗花明,遇到貪官就愁雲慘霧。司法之好壞,繫於司法官員之人格良莠,法律本身的力量湮沒不顯。電影《十五貫》提供了司法官人格的對比,案情本來是:尤葫蘆在無錫開一家肉鋪,生意不佳,向他人借十五貫做進貨本錢。尤葫蘆酒後跟女兒蘇戍娟開玩笑,說是將她賣與他人,十五貫乃其身價。蘇戍娟信以為真,當夜便離家出走,路上巧遇客商伙計熊友蘭,二人結伴而行。當晚賭徒婁阿鼠進尤家偷竊,被尤葫蘆發現便殺人滅口,還盜走了十五貫錢。次日天明,蘇戍娟和熊友蘭被鄰居追上,過於執審理此案,將蘇戍娟和熊友蘭定為凶手。監斬官蘇州知府況鐘發現此案可能冤枉,於是向上司請示覆查此案,終於案情大白,蘇戍娟和熊友蘭冤屈得雪,婁阿鼠被繩之以法。此案若一審由況鐘斷案,不至於錯判無辜,幸哉執行時由況鐘監斬,否則蘇戍娟和熊友蘭早已命喪黃泉,哪還有機會得見青天?司法公正與辦案官員人格有如此對應關係,真令人感嘆命運之偶然與無常。
  耐人尋味的是,我國現代題材影視作品仍然註重大力塑造法官的人格,尤其是《法官媽媽》、《南平紅荔》這一類主旋律電影,無不將塑造法官而不是法律的現象作為第一位。我國現代司法形象在電影作品中本不多見,一般是以公共政策的需要塑造而成,體現了創作者對於電影宣傳功能的自覺運用。這些影片質量不差,但僅對司法官人格進行塑造而不在法律制度、證據和案件事實方面多所著力,只怕其行也不遠,這是我國當代的電影人需要思考並加以改進的。
  (作者系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)   (原標題:影像中的法律之中國法官篇:司法公正需靠法律而非人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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